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2023年消火栓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07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2023年消火栓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2023年消火栓采购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2023年消火栓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比选范围
2.1 招标数量及规格型号: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计数量 | 备注 |
1 | 地下式消防栓 | SA100x65-1.6 | 台 | 80 | 提供样品图片一套(含启闭钥匙一把) |
2 | 地下式消防栓 | SA100x65-1.0 | 台 | 240 | 提供样品图片一套(含启闭钥匙一把) |
3 | 地上式消防栓 | SA100x65-1.6 | 台 | 20 | 提供样品图片一套(含启闭钥匙一把) |
4 | 地上式消防栓盖子(大) | DN100 | 20 | ||
5 | 地上式消防栓盖子(小) | DN65 | 20 | ||
6 | 地下式消防栓盖子(大) | DN100 | 500 | ||
7 | 地下式消防栓盖子(小) | DN65 | 500 | ||
8 | 橡胶垫片 | 片 | 50 |
2.2在供货过程中若发生招标型号不足以满足实际需要,可由中标人合理报价,签订型号补充合同。(注:补充型号的价格须在相邻型号的区间范围内。)
2.3 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根据工程实际进度与业主的要求进行供货,以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商务条款的规定。
2.4 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的施工现场。
2.5合同有效期: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具有消火栓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销售授权书【提供授权书原件、投标人及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生产企业的投标人不得再将自己的产品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本次投标,否则两者均作否决投标处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2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3投标产品过水部分涉及的涂料、橡胶圈等须提供卫生疾控中心出具的卫生检测报告(其中过水部分涉及的涂料还必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的“卫生行政许可批件”)【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及卫生行政许可批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4投标产品须具有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证书;比选文件中所有规格产品均要求同一生产厂家【提供招标所有规格产品的CCC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5投标产品须出具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中心出具检验报告。【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6投标人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不亏损,提供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7投标人2019年01月01日至今签订的20万元及以上与本项目同类型产品购销合同至少1个【提供采购合同、开具的供货发票、用户评价证明的复印件。合同与用户评价须一一对应,与本项目同类型产品的发票金额至少达到10万元,且合同与发票的项目名称须一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投标人为经销商或授权代理商也可提生产企业的业绩合同。);
注:(1)若投标人开具的发票上未能体现具体项目,需附上税务出具的发票清单(清单上需显示采购项目为与本项目同类型产品);
(2)年度合同可视为有效合同,但提供的与比选文件对应的本项目同类型产品发票金额须大于等于10万元;
(3)合同金额如果超过20万元,只需提供不低于10万元的与本项目同类型产品发票。
3.8投标人须根据本次采购清单及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产品设计使用寿命10年及以上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9投标人须承诺保证5年内不得停产同型号的投标产品。【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10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以上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
3.13 比选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以上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并有权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3年2月7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500.00元/份标书费(现金、微信、支付宝均可),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2 月13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5.3投标样品递交时间:2023年2 月13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鱼新街36号
联系人:施老师
电 话:023-66235625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88号
联 系 人:安琴
电 话:15213237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