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食堂管理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06 阅读: 次2023年食堂管理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2023年食堂管理服务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璧山区碧清水务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服务内容:为比选人提供食堂管理服务。
2.2 服务人员配备要求:
序号 | 名 称 | 要 求(最低配置要求) | 单 位 | 人 数 | 服务地点 | 服务周期(年) |
1 | 食堂服务人员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总则》、《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等要求规范,达到合格标准;根据实际需要,食堂必须配备两位工作人员,55岁以下,持健康体检证上岗;定时提供早中晚三餐,一周内每天菜品不重复。 | 名 | 2 | 重庆市璧山区观音塘污水处理厂 | 1年 |
2.3 服务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东路南段208段。
2.4服务周期:1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经营资格,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3.2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承接过合同金额不低于5万的类似食堂服务外包项目至少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并逐页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3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食品安全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为0(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投标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不得参与投标,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未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真实性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2年10-12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个人),加盖投标人鲜章,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6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不得参与投标,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未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应提供未处于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的真实性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9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3年2月 6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2、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 /元/份标书费(推荐采用非现金扫码方式递交),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 年 2月 10 日 0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碧清水务有限公司(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东路东路南段208号)。
5.2 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2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璧山区碧清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璧山区沿河东路南段208号
联系人:傅老师
电 话:13635412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