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服务(第二次)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食堂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人为重庆市城环排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物资采购(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名称

单价(元)

数量(公斤)

合计金额

1

五花肉


500


2

排骨


350


3

二刀肉


450


4

牛肉


300


5

肥肠


160


6

辣椒


360


7

抄手皮


600


8

黄瓜


610


9

包菜


540


10

胡豆


150


11

小葱


220


12

小白菜


610


13

紫菜


90


14

小米辣


40


15

老南瓜


400


16

茄子


130


17

豆腐


200


18

蕨根粉


80


19

生菜


260


20

笋子


280


21

苦瓜


100


22

凉面


90


23

莴笋


230


24

西红柿


320


25

大蒜


110


26

生姜


100


27

空心菜


350


28

仔姜


90


29

豌豆荚


270


30

香菇


60


31

土豆


720


32

香油


60


33

大米


700


34

耗油


30


35

鸡精


30


36

味精


25


37


70


38

生抽


25


39

老抽


25


40

花椒


30


41

鸡蛋


300


42

桃子


120


43

李子


120


44

苹果


150


45

香蕉


120


46

葡萄


120


47

圣女果


40


48


90


49

提子


60


50

鲜奶


120


51

酸奶


230


52

果蔬奶


120













































































(1) 就餐时间:早餐8:00-8:30,午餐:12:00-13:00,晚餐:5:00-6:30

(2) 2.2 服务地点:重庆市城口县城环排水有限公司

(3) 2.3.1服务周期:1年,具体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2.3.2服务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总则》、《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等要求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经营资格,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3.2投标人需具有相应的餐饮服务经营范围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间内。

3.3投标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不得参与投标,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未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真实性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不得参与投标,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未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应提供未处于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的真实性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 2020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食品安全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为0(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8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修改资格要求,但不得违背相关监督部门及招投标法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389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2、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3、投标人投标时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传加盖投标人CA电子印章的投标文件电子档。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档未加盖CA电子印章视为废标。

注:电子印章办理

未办理电子印章的投标人须前往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重庆市渝北区紫园路262号二层,电话023-67453670)办理。

4.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份标书费(推荐采用非现金扫码方式递交),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81190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3 8 1112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指南-招标项目操作(投标人投标文件编制、招标项目投标人CA解密操作指南),观看视频了解项目详细操作步骤,并在开标现场完成网上签到、解密,网上签到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因投标人原因未按时签到、解密者,视为废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城口县城环排水有限公司

址:重庆市城口县龙田乡四湾村3组102号

联系人: 代杰

话: 15123606122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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