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市涢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复合碳源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08安陆市涢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复合碳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陆市涢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复合碳源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安陆市涢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复合碳源(材料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清单
2.1.1复合碳源
货物名称 | 规格 | 使用单位 | 送货地点 | 招标数量(吨) | 时间 | 备注 |
复合碳源 | 液体,可直接使用,也可稀释使用,适合计量泵投加。 理化状态稳定,无毒、无腐蚀或弱腐蚀性及其他特殊危害,非危险化学品。 COD≥40万mg/L,PH范围:6-9。BOD≥24万mg/L,总氮≤500mg/L,总磷≤500mg/L。 | 安陆市涢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安陆市涢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暂定数量1200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一年或合同累计执行金额达到中标金额时止(以先到为准) | 暂定量 |
注:本次招标以供货每吨综合单价为投标单价,数量为暂定量,具体数量以甲方书面确认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
2.2根据甲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在36小时内运到甲方指定的供货污水处理厂现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现场清理等工作。
2.3按照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资质机构对货物批次不定期抽检,抽检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抽检结果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不予支付该批货款,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且若影响甲方生产经营和(或)造成货物的使用延误、水质超标等甲方损失,乙方还应完全赔偿甲方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若抽检不合格次数累计超过【2】次(含【2】次),乙方除应按约支付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检测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对投标人资格及证明文件要求
(资格证明文件除要求是原件的以外均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1、对投标人适用要求
只有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否则为废标。
货物名称 | 投标人类型 | 认证书 | 业绩 |
复合碳源 | 生产企业 | 提供经中国认监委批准注册的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及认证机构经中国认监委批准注册的证明资料。 | 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签订时间为准),任意一年内具有国内市政污水行业复合碳源销售量达到1000吨及以上(提供销售合同、提供由税控系统导出的该产品年度销售发票清单(以清单为准,清单应包括产品名称、数量、金额、单位),和开票金额最大的前十张发票复印件,以上资料原件备查) |
代理商 或经销商 | 提供产品生产企业通过经中国认监委批准注册的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及认证机构经中国认监委批准注册的证明资料,并提供投标人经中国认监委批准注册的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及认证机构经中国认监委批准注册的证明资料 | 提供代理商或经销商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签订 时间为准),任意一年内具有国内市政污水行业复合碳源销售量达到1000吨及以上(提供销售合同、提供由税控系统导出的该产品年度销售发票清单(以清单为准,清单应包括产品名称、数量、金额、单位),和开票金额最大的前十张发票复印件,以上资料原件备查) |
3.1.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法人地位的企业,且为招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或者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
3.1.2生产企业投标人投标时,不得再将自己的产品授权给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本次投标,否则都视为废标。生产企业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都视为废标,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须具备生产企业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提供授权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1.3投标人必须提供运输保障,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是委托第三方运输,请提供《委托合同》和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1.4投标人须提供1年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1.5生产企业投标人此次投标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是自己工厂所制造的产品,不得外购他人产品(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1.6投标人需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按质按量供货,投标人需有合法的仓储基地,供货不超过36小时到达招标人指定的使用现场的承诺书。(投标人需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或租用证明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提供按时按质按量供货承诺书原件)
3.2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或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近3个月(2023年2月、3月、4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3以上资料除注明要求提供原件外,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于2023年6 月8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4 投标人投标时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上传加盖投标人CA电子印章的投标文件电子档。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档未加盖CA电子印章视为废标。
注:电子印章办理
未办理电子印章的投标人须前往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重庆市渝北区紫园路262号二层,电话023-67453670)办理。
4.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1000元/份标书费(开标现场扫码方式递交),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6 月29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3 年 6 月29日 10 时0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指南-招标项目操作(投标人投标文件编制、招标项目投标人CA解密操作指南),观看视频了解项目详细操作步骤,并在开标现场完成网上签到、解密,网上签到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因投标人原因未按时签到、解密者,视为废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陆市涢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安陆市南城江夏大道9号
联系人:何贞
电话号话:0712-5276929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层
联系人:安琴
电 话:1521323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