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标准定额成本咨询项目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28 阅读: 次招标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标准定额成本咨询项目(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标准定额成本咨询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旨在通过成本管理数据的分析与治理,对成本计算模型进行设计,构建成本计算模型,确定标准定额成本,制定合理的成本管控体系。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项目第一阶段工作范围为重庆水务集团下属15家供排水厂所,调研了解重庆水务集团15家供排水厂所的成本管理现状,形成调研报告;搭建成本计算模型,结合厂所各项成本构成、运营\设备数据,对成本计算模型进行运用,优化完善成本计算模型,确定标准定额成本,并形成成本管控方案;项目第二阶段基于第一阶段15家试点供排水厂所的成本计算模型,开展134家供排水厂所的成本计算模型推广工作,结合相关单位成本管理情况,完成成本计算模型构建,确定各厂所的标准定额成本,并完成成本管控手册、成本管理系统业务需求说明书。
中标服务方须在完成项目第一阶段工作,且试点成果得到招标人认可后方可继续实施项目第二阶段工作。如招标人对中标服务方在项目第一阶段的工作成果不认可,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条款支付费用,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月。
3.服务要求
本项目具体技术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 服务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咨询团队或咨询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和技术能力。投标人为会计师事务所出资额应当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为咨询服务机构注册资本金应当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以分支机构投标,需提供总公司授权,且总公司承诺承担相关的责任,中标后需以总公司的名义签署合同。
4.3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4.4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国企/政府(事业单位)咨询服务业绩至少1个,且合同金额不低于35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
4.5 投标人须承诺:如被确定为中标服务方,则须在完成项目第一阶段工作,且试点成果得到招标人认可后方可继续实施项目第二阶段工作。如招标人对中标服务方在项目第一阶段的工作成果未认可,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条款支付费用,且不承担任何责任(提供承诺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4.6投标人自行承诺(提供承诺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6.1以任何形式或被授权等方法借助其他公司投标及转包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如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不予履行合同,其各方连带损失由中标人全权承担;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存在未决诉讼情况;
4.6.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6.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罚禁止参加投标。
注: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原件备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于2023年4月28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5.2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5.3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5.4 投标人投标时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传加盖投标人CA电子印章的投标文件电子档。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档未加盖CA电子印章视为废标。
注:电子印章办理
未办理电子印章的投标人须前往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重庆市渝北区紫园路262号二层,电话023-67453670)办理。
5.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500元/份标书费(扫码方式递交),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5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6.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5月22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6.3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4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指南-招标项目操作(投标人投标文件编制、招标项目投标人CA解密操作指南),观看视频了解项目详细操作步骤,并在开标现场完成网上签到、解密,网上签到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因投标人原因未按时签到、解密者,视为废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龙家湾1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23-63869630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层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023-67901915